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实施全面“三孩”政策,并推出一系列支持生育、养育的措施,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一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延长产假、新设“育儿假”等等生育“红包”频频发放。
2022 年 7 月 11 日是第 33 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 金将主题确定为“80 亿人的世界:迈向有弹性的未来——抓住机遇,确保人人拥有权利和选择”。今年“世界人口日”中国的主题为“生命至上,守护未来”。正值《决定》发布一周年,各种生育、养育“红包”您领到了吗?今天小编就给您捋一捋都有哪些“红包”,怎么样才能顺利领到“红包”。
《决定》发布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继修订,从国家、自治区法律层面,明确全面放开“三孩”生育。
与此同时,配套的生育、养育支持政策也陆续推出。《条例》就进一步完善了休假制度——生育一孩、二孩、三孩产假分别增加60天、70天和80天,孩子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还分别可享受新设置的10天育儿假。
宝宝出生只是开始,对于“打工人”来说,漫长的养育过程,尤其是学龄前的养育将耗费大量经理。为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条例》明确支持托育服务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今年5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更是进一步细化了各项措施的目标。比如到2025年,全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低于4.5个,0.5万-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