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学校领导的要求及科技处工作安排,为保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将有关申报要求和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要求
1.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副高(护理除外)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所有符合条件的博士均需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3.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人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此项主要是对正高职称的申报要求)。
4.鼓励护理学具有博土学位或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二、标书的撰写、优化和修改
1.标书撰写:拟申报人员请认真阅读《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jj/),登录国自然申报ISIS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参照步骤(网址https://wemp.app/posts/f51ec0ce-eec4-4606-996a-c82febc68e0b),于2月20日前完成初稿并将生成的PDF版上交科研科。如无账号请尽快联系科研科申请。
2.标书优化和修改:(1)科研科将对申报书进行格式审查并指导修改;(2)根据标书申报方向将标书分组,按分组组织校内和院内专家对标书申报内容进行初步审阅和提出修改意见;(3)邀请国家自然基金委二审专家现场“一对一”指导和修改;此项工作将于3月6日前完成。申报人应根据专家意见,反复打磨,持续完善申报书,达到字斟句酌、逻辑严谨、结构清晰、排版规范。
三、项目提交
1.今年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以及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仅需在线提交。
2.2020年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单位需在线签署承诺后才能提交。所有参与项目人员请一定征得本人同意,如有未经本人同意私自填报参与项目的,所有后果均由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请将双方签字盖章的合作协议交科技处备案。
3.项目涉及人与动物的医学科研伦理与生物安全的问题,需提供相应伦理证明。申请者应同步提交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申请书给科研科,以便及时通过伦理审查提供伦理证明。
4.学校将于2020年3月17日下午16点关闭申报系统,所有项目申报书,请在此之前提交,请勿逾期。
科研科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