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上级监察机关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监察室日常工作。
2. 协助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履行职责的教育。
3. 受理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罚的申诉。
4. 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和工作人员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卫生行业纪律和医院规章制度的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提出监察建议或处理决定。
5. 不定期开展对医院的基建工程、药品、设备、物资招标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的建议。
6. 协助纪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协同医院有关部门抓好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7. 负责为医院非党员干部职工出具廉政鉴定。
8. 列席医院院长办公会。
9. 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专项行动和督查活动等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