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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自治区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研科 发布时间:2023-02-15 作者:科研科 点击:

各科室、各位老师:

根据《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3年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中医药科教发〔2023〕5号)相关要求,我院现启动课题申报工作,申报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必须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医药卫生科技研究的政策要求,经过安全性论证和伦理审查。安全性论证及伦理审查资料纸质版一份请于3月27日前交至科研科,电子版发至邮箱:efyky@glmc.edu.cn

1.涉及人的医学研究,需提交《医学研究项目伦理审查申请书》(附件1)及《患者参与临床科研知情同意书》(附件2),若研究涉及医疗技术,还需提交《实验性临床医疗项目技术审核表》签章版(附件3);

2.涉及动物的研究需提交材料至学校动物实验中心(附件4、5),网址:https://mgmt.glmc.edu.cn/kxsyzx/info/1079/1196.htm)。

(二)申报课题应具备开展研究的基础条件、技术研究力量以及经济支持。

(三)申报课题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设计严谨合理,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可行。并提交具有医学查新资质的广西科技成果检索机构于2022年12月以后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桂林医学院图书馆查新流程详见《科技查新综合应用平台操作指南》(附件6)。

(四)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相关条件:

1.课题负责人须为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7周岁,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尚未取得中级技术职称。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全科医生申报全科医学培养研究方面的课题,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2.课题负责人在该领域具备相应研究基础,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近两年未发生过主要责任医疗事故。

3.课题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已承担自治区中医药局各类科研课题有2项以上(含2项),且尚未结题的,以及其他曾不履行课题合同协议行为的课题负责人所申请的课题不予受理。

(四)申报课题适当向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的医疗机构倾斜。

(五)申报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时间跨度原则上从2023年7月起至2026年6月,研究计划进度合理。

(六)单位联合申报课题的,须提供有效的课题合作协议书(原件),明确规定各自在课题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如知识产权等)分享、经费分配比例及匹配资金投入比例等。

、课题申报范围

(一)针对开发、引进、推广应用中医药新技术、新成果、新方法的研究。凝练中医特色优势,着力促进中医临床诊治、针灸推拿、康复、治未病等领域发展中医药技术、健康服务发展研究。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常见病、慢性病以及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研究和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救治研究。

(二)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基本理论科学内涵研究、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研究、民间秘方验方研究、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挖掘研究。

(三)促进促进中药资源保护与价值提升、中药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加强中药全链条质量提升研究,提升中药良种繁育、道地药材生态种植、中药饮片质量及疗效等技术,促进广西区域特色药材产业化发展。

(四)开展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开发、院内制剂质量提升、院内制剂工艺提升、疗效评价等,丰富院内制剂品种,提升用药安全性。

(五)促进中医管理水平提高,针对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科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研究,开展中医药教学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的研究。

三、课题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项目负责人须通过“广西中医药局自筹课题申报系统”填报(https://zyzc.gxmi.net),可自行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及要求见网站右下方的“新手指南”),也可联系科研科注册。已注册过的申报人员无需重复注册。登录系统并完善个人信息后,在线填写课题信息,并将附件上传至系统,提交科研科审核。

(二)填报系统上传附件材料:

1.课题申报书(附件7)

2.课题承担单位及人员分工表(附件8)

3.申报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9)

4.2022年12月以后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5.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

6.前期研究论文(若有)

7.其他系统要求材料

注:系统首页的课题名称、经费、人员数目及排序必须与申报书、课题人员分工表相应内容一致。申报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与课题人员分工表须扫描成PDF文档上传至系统。课题申报材料填报指引见附件11。经评审获立项后的课题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日8:00;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3日18:00。安全性论证及伦理审查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科研科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7:30,未提交上述资料的课题不予审核。

(二)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形式审查不合格补充、修改后再次提交截止时间:4月27日17:30。请注意:申请人只有一次修改完善的机会,请仔细根据意见修改后按程序再次提交。

请注意上述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相关通知及资料已上传至二附院教学科研QQ群、人事工作QQ群、OA及科研科网页,请各位老师自行下载,认真阅读,积极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科,电话:0773-3662619。

附件:

1.医学研究项目伦理审查申请书

2.患者参与临床科研知情同意书

3.实验性临床医疗项目技术审核表

4.桂林医学院实验动物使用审查申请表 - B类 项目申报用

5.桂林医学院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证明-项目申报版

6.科技查新综合应用平台操作指南

7.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书(合同书)

8.课题承担单位人员分工表

9.申报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

10.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学科(专业)设置

11.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材料填报指引

                          科研科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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