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发布

关于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4年度下半年职称聘任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部、人才办 发布时间:2024-09-06 作者:人力资源部、人才办 点击: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临桂临床医学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上半年职称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一)新取得相关等级职称资格且没有经医院聘任的人员。

(二)已获得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且医院尚未聘任的新入职人员。

二、聘任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

(三)专业对口,岗职相符原则;

(四)职称证书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聘任条件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获得相应的初、中、高级职称证书。

(二)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不做要求)。

(三)完成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

(四)申请聘任主治医师职称的人员需按我院要求完成院内轮转、急诊轮转、晋升前下乡考核等相关规定。

四、不予聘任的条件

符合以下任何一个条件都不予以聘任:

(一)凡在终末病历检查中被评为丙级病历,以及连续3次以上被评为乙级病历的主管医师/当事责任医师,当年(或次年)不予聘任。

(二)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医师医疗质量质控分累计扣12分,当年不得聘任,个人累计扣满12分≥3次的,取消当事医师两年内职称聘用资格。

(三)经认定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当年(或次年)不予聘任。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教学、医疗卫生工作相关指令性任务≥2/年度,近3年不予聘任。

(五)凡有关部门登记的医疗投诉、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经调查证实存在过失的,情节严重者,当年不聘任。

(六)对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医疗卫生人员,经核实,视情节严重予以缓聘或不聘任。

(七)一个自然年内发生过教学差错3次及以上,或B级教学事故2次及以上,或A级教学事故1次及以上,当年(或次年)不予聘任。

五、申请流程及其他

(一)申请人按要求对应填写以下附件表格:

1. 申请聘任初级职称人员,请填写附件1;

2. 申请聘任中级职称人员,请填写附件2;

3. 申请聘任副高级职称人员,请填写附件3;

4. 申请聘任正高级职称人员,请填写附件4;

5. 申请聘任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请填写附件5;

(二)请将符合科研条件或教学要求的支撑材料分别交由科研科与教学管理部审核签字。

(三)所在科室的负责人和支部书记填写聘任意见。轮转护士按定科科室申报,科室评语及聘任意见由定科科室和所在科室共同确认。

(四)表格填写完成后,请以科室为单位统一收集交人力资源部(详见材料清单附件七),相关纸质材料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7点前交至8号楼507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电子版材料(详见材料清单)由科室统打包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gyefyrskgg@163.com,相关材料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如有疑问可咨询人力资源部0773-5585207。【人力资源部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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