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医院新建、扩建、大型修缮工程项目由医院基建科负责全过程管理监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并由监理单位督促实施监理管理,审计科负责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经医院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负责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组织实施现场的“七通一平”工作,并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及其它原始记录,作为有关分项工程决算的依据。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
三、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需经过项目负责人。
四、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
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做好隐蔽签证,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
七、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工种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和各种形式的工程协调、联系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办理、各种有关验收手续。
八、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实行二次验收制度。基建科在保修终止前十日内组织相关使用科室再次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参与验收部门签字确认,以确认签字后的质保金退还确认书作为质保金返还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