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办公室成立于2020年7月,负责医院物价收费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物价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制度。负责管理、监督、检查医院各部门的物价收费执行情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物价制度规定开展价格与收费工作。物价管理办公室由分管副院长直接领导,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3人。
物价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一、依据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树立法治观念,依法进行价格管理工作,熟练掌握价格管理各项政策,把握标准、严格执行和操作。
二、对医疗机构内部价格(含经营性服务收费)进行管理,熟悉各收费项目内涵,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和监管。
三、参与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前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疗机构前的收费许可审核。
四、参与医保基金支付项目的价格谈判工作。
五、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审核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用耗材价格,并依据政府医药价格政策的变动,及时协助调整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标准。
六、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并监督、检查各科室执行情况。
七、定期对门(急)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对不规范收费行为及时纠正。
八、对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病种管理进行申报;对原有项目价格调整进行报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填写成本监审表和项目书涵,对自主定价收费项目进行成本测算及定价,对医疗机构拟淘汰项目进行管理。
九、对医疗机构需执行自主定价项目进行科学的测算提出价格建议,并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
十、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进行价格公示,在医药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进行调整。
十一、接待医药价格咨询,处理医药价格投诉,撰写价格投诉分析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十二、定期调研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讨论医疗机构内价格管理实际问题,提出建议为价格管理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十三、对兼职价格管理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
十四、协助、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医药价格检查。
十五、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及价格相关调查和统计工作。